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。根据上级要求,我中心决定对职工重复账户进行清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,请各缴存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并户手续。
2、从2018年8月1日起,中心将对仍未进行并户的职工重复账户进行清理,保留一个正常缴存账户或业务日期最近的账户,其他账户并入该账户。
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8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