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、分中心、管理部,各承办银行: 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结息工作将在2018年6月29日进行,为了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完成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对于6月29日当天的各项业务,各单位和部门应在18:00前全部处理结束,18:30市中心将开始进行年度结息各项工作。 二、在结息前,系统中不得有任何在途业务,包括: 1、所有的职工销户支取审批,包括离退休、死亡、外转销户、终止劳动关系、出境及其他销户支取审批等; 2、所有未确认的转移、职工并户和单位并户记录; 3、所有未结束的红冲业务,系统不允许跨年度红冲。 检查发现,各分中心、管理部均有在途业务存在,部分在途业务的发生时间已经较长,各分中心、管理部要抓紧时间督促银行处理完毕,不得遗留至结息日。平时应加强检查,及时处理、消除在途业务,避免在途业务的积累。 三、以上业务如果不能在6月29日前完成,为保证结息数据的正确性,请各部门在6月29日18:00前将这些业务记录删除,在结息后重新办理。同时为保障职工权益,应要求银行将单位挂账资金及时入帐,定期清理单位长期挂账资金。 四、请各分中心、管理部安排专人对以上业务事项进行检查清理,并在6月29日下班前,督促银行网点及时完成全部业务。 五、各分中心、管理部和承办银行6月29日下班后应安排人员值班,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 六、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市中心网络管理科联系。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