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职工:
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(还贷款提取等除外),请携带本人在公积金本市缴存银行开户的一类户银行卡,审批后,可直接转帐,资金即时入帐,无需再去承办银行办理。
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8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