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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依据、申请条件、流程、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、时间
发布日期:2016-05-06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依据、流程、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、时间

一、设立依据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单位。


三、流程

1、单位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《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》、《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》、《住房公积金开户核定表》 (也可从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http://www.tangcj.com/下载 );

  2 、将填写齐全的《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)、《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》(一式三份)、《住房公积金开户核定表》(一式三份+电子档)及单位开户材料送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,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开立单位账户;

  3 、持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的《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》、《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》、《住房公积金开户核定表》、单位开户材料及单位印鉴到承办银行预留印鉴,由承办银行开立职工个人账户。

四、所需材料 (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 )

  1、国家机关:上级主管部门批文

     各类企业:营业执照(正本)、税务登记证(正本)

     事业单位:上级主管部门批文、法人证书(正本)

     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:登记证书(正本)、税务登记证(正本)

  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正本)

  3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

  4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

注:申领“三证合一”证件的单位,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序号

各分中心、管理部名称

地点

营业时间

业务 咨询电话

邮政编码

1

市中心

(海陵管理部)

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

8:30-12:00

14 :30- 18:00

周六上午8:30-12:00

0523-86898248

225300

2

高港管理部

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55-23号

8:30-12:00

14 :30- 18:00

0523-86969477

225321

3

靖江分中心

靖江市骥江东路75号

8:00-11:30

14 :30- 18:00

0523- 8 4828601

214500

4

泰兴分中心

泰兴市国庆东路16号1室

8:00-11:30

14 :30- 18:00

0523-87761233

225400

5

兴化分中心

兴化市公园路2号

8:30-12:00

14 :30- 18:00

0523-83226111

225700

6

姜堰分中心

姜堰市振兴路299号

8:30-12:00

14 :30- 18:00


提取0523-88210322

贷款0523-88220181

2255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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