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 主要办理流程: 1、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,单位审核后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; 2、职工持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、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; 3、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规定的,当场办结;需要核实的,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,并答复申请人; 4、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(还贷提取等除外),请携带本人在本市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的一类户银行卡,审批后,可直接转账,提取资金即时入账,无需再去缴存银行办理。职工没有携带缴存银行一类户银行卡的,需持审批后的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、居民身份证,在规定的时间内(有效期十天)到指定银行办理取现或转账手续;。 5、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的,凭单位注销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开具《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。 |